
成都2015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重点项目创业支持资金达50万元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15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2015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业启动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
根据《通知》,申报“创业启动计划”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等。而相关资助标准,《通知》明确由市外专局对各区(市)县上报的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按规定上报人社部。对于经人社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成都市外专局也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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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创业]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徐璨]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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