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临江路9号小区楼下市场砍骨声夜夜惊醒梦中人
起诉索赔 被告否认则由其举证
受到噪声污染损害的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噪声的制造者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我国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认定,采取无过错原则,即无论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后果产生了超出标准的噪音,产生了污染损害后果,就需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即对于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支招·这样收集证据
请专业机构测试
保存噪声损害健康的病例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噪声污染具有瞬时性、变化性,危害后果具有潜在性的特点,受噪声困扰的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噪声侵权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需要相关的专门鉴定机构出具噪声是否“超标”的鉴定结论。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健康律师给出以下步骤:
1、确定噪声的声源;
2、连续观测噪声值,居住区白天不超过70分贝,居住文教区夜间不超过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夜间不超过50分贝;
3、借助分贝测试软件APP初步测试噪声值,判断是否属于噪声污染范畴;
4、自我确定后,要求噪声污染评估专业机构进行不同时段的专业测试,测试结果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存。
5、保存噪声污染损害身体健康的病例。
据北京日报、重庆晚报
[相关:噪声]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逯望一]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