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jszg.edu.cn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全面启动
材料提交
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
首次注册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4、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等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达到成都市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且获得合格结果证明。
3种情形暂缓注册
1、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影响到当年度教育教学考核的。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进修学习、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二学年以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达到注册条件的,在下一年度申请注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二学年及以上恢复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重新首次注册;
[相关:教师资格]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陈瑾]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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