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日起非绿标车禁止进入成都绕城高速以内城区
同时,对于限行时间,也与2010年发布的通告内容有一定变化,在此次《通告》中明确,限行时间为每天7∶30至19∶30(法定节日除外),而在此前的通告中,则是全年每一天都限行,包括节日。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法定节日车流量较小,对空气影响不大,因此在此次的《通告》中,法定节日将不对这部分高污染车限行。
另外,对于限行的范围,在此次通告中也明确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1)环线以内(不含G4201绕城高速公路)的道路”。对此,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年内将通车,为了更加明确,在这次的通告中也将以前的“绕城高速”明确为“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1”。
除此之外,《通告》中明确,悬挂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及班线客运、包车客运车辆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申领《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汽油货运车辆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环保部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告所称汽车是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及使用新能源,且持有效牌证的在用载客、载货汽车和特殊用途汽车(不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此外,《通告》施行之日起,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高污染汽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同时废止。
[相关:环保]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李凌翌]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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