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店将纳入信用记录强行推送广告 微商或上不良信用黑名单
如果是服务提供商违反本《意见稿》相关规定,将由电信、新闻出版广电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列入无店铺零售业不良信用记录。
未经他人同意
商家不能乱推送广告
说起收到的短信骚扰,成都市民张先生苦不堪言,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我每天都要收到七八条垃圾短信,除了一些类似诈骗短信的,就数广告短信最多。”张先生说,最近一段时间,他的微信朋友圈也被人刷了屏,卖衣服的、卖奶粉的、卖化妆品的……
在朋友圈代购化妆品的周女士也会偶尔群发这类广告信息,直到她自己也收到这类信息后,她不再强行推送广告。“效果不好不说,还容易遭人反感,被人屏蔽了就得不偿失了。”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税雪说,《办法》出台,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其中,商务部门为无店铺零售业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则根据不同的情况,包含了工信、工商、食药监、质检等多个部门。一旦认定违法,均可由商务部门会同相应监管部门作出处罚。
“此次《办法》中明确不得通过微信等渠道强行推销信息,但并非完全禁止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的广告。”税雪说,这并非被解读为所有网店、微店的推广行为都将被禁止,被叫停的只是那些强行推送的广告信息。
[相关:微商]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吴柳锋]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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