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超标电动自行车缴纳50元罚款本月底前仍可上牌
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被罚款50元。
成都交警提醒,还未办理上牌手续的超标车车主,在被交警发现并依法罚款后,可持罚款凭证及身份证前往1-6分局综合上牌点及流动上牌点上牌。因为其他区县的上牌启动时间较晚,六城区外其他区县的超标电动车的上牌期限将顺延至7月31日。
此外,成都各个分局的综合上牌点和流动上牌点继续正常服务,请买了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市民,15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如果电动自行车牌照遗失,可以持身份证和行驶证到各交警分局补办。
现场
半小时拦下10余辆无牌车
7月2日是对无牌电动车上路逗硬处罚第二天。从早上9点到9点30分,半小时内,交警就在一环路人民北路路口拦下了10多辆无牌电动自行车。
[相关:电动自行车]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杨尚智 杨雪]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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