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机动车不贴检验合格标志仍上路 今后要遭电子眼抓拍
■8月1日开始,将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电子眼进行抓拍
■10月1日起,小、微型轿车等其他机动车将纳入电子眼抓拍
昨天,记者从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从8月1日起,交管局将通过强化科技监管和路面执法,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未申领和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对未按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将被罚200元、记3分,对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将被罚50元、记1分,当场不能提供相应检验合格标志的并处扣留车辆。
成都交警提醒,从8月1日开始,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电子眼将进行抓拍,10月1日起,将小、微型轿车等其他机动车纳入电子眼抓拍。
成都交管局对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校车、大型客车、危化品车、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纳入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行管理;对上述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电子警察予以抓拍固定证据后,实施处罚(10月1日起,将小、微型轿车等其他机动车纳入电子眼抓拍)。
将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路查路检力度,对所有汽车存在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已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相关:车辆年检]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何良]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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