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泉驿某房地产公司老总不雅视频泄露被反复敲诈“买名声”
法院判决男子敲诈获刑8年罚款2万
成都市中院二审认为,李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两次勒索被害人曲渠财物,其中第一次勒索20万元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第二次勒索,因被害人曲渠未交出财物致其敲诈行为未得逞,就该次而言属犯罪未遂。
法院同时查明,李非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应从重处罚。据此,成都市中院二审判决李非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李非退赔曲渠20万元。
[相关:敲诈]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吴柳锋]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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