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高速公路收费站现连续多次拥堵应采取应急措施 或可迁建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修改稿)给经常拥堵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下通牒”:同一收费站连续多次出现拥堵,且采取应急管理措施不能解决拥堵问题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迁建或者改造收费站。如果高速公路经营者不采取应急管理措施,导致收费站车辆拥堵,则面临轻则一万元到三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到五万元的罚款。
三车道以上最左侧只许小车通行 货车进入罚款200元
《条例》(草案修改稿)更加明确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同方向是两条行车道,左侧为小型客车道,右侧为客货车道;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及大中型载客汽车可借用小型客车道超车,超越后应当及时驶回客货车道。
如果同方向是三条及以上行车道的,情况则不一样了。这时候左侧第一条行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禁止其他车辆驶入,但凡“违反车道行驶规定,占用小型客车道行驶的”,或者“违反规定超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两百元罚款。
接下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和表决。
[相关:收费站]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李媛莉]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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