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春节成都中心城区继续禁放烟花爆竹 违者罚款
昨日举行的全省环境保护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透露,四川省大气办对各市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出部署。“根据已经实施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春节期间成都市中心城区和禁放区外人口密集、易发生危险的特定场所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会议还对大气联防联控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作出部署,每年将公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最明显的20个城市名单,以及水环境质量最好和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
本文共1页
1
[相关:禁放]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李彦琴]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