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江85人微信群“约架”打实战 律师:打出问题组织者担责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一般来说,格斗比赛必须经过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自己“约架”,出现意外,相关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刑法》上虽然有被害人承诺放弃身体健康权,但有一定范围,在司法实践中,轻微伤害范围内可以放弃,但如果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伤人的一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而组织者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
群像/
群主:啤酒代理
“要在这里扎根,必须要有朋友”
2002年,离开老家到成都读大学,罗栋毕业后就一直留在成都,江边长大的他,还保留着码头文化的烙印。父亲教人散打,罗栋也学会了一招半式。
刚毕业那几年,罗栋在双流一家室内设计公司上班,每天花在公交车上的时间都是5个小时。到公司短暂停留后,就要出去跑业务,而这并不是他的强项。 没有业绩就没有收入,刚开始他还向家里“求援”,后来自己也不好意思了。“回老家去?那多没面子!”罗栋又和人合伙开茶楼,还是没成气候。2009年,罗栋到了温江,做起了啤酒代理,娶妻生子,打算在温江发展。不过,他所代理的啤酒,在温江的份额并不大。
[相关:搏击]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宦小淮]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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