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探索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全覆盖 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投票决定使用
严格界定原则、范围、程序促安全高效使用
“老旧院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能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会不会被挪作他用?”在记者多日的走访中,一些老旧院落居民仍然很关心这一问题。对此,成都市在《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监管指导规则》中严格界定了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的使用分摊原则及使用范围。一方面明确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应当遵循业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用于院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于单元、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单元、幢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于二户或者二户以上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另一方面,规定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只能用于本院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并开列出了详细的使用清单,防止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使用“搭便车”,保障了“细水长流”。
同时,《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监管指导规则》还明确了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院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需要维修的情形后,院落自治组织及时将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事项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并制定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列明:工程项目内容、预算金额、施工期限、验收主体等内容。使用方案经“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后公示相关结果。然后才能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由院落自治组织选择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院落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监督维修过程。施工完毕后,由院落自治组织、施工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代表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在院落内进行公告。这一系列的措施,都确保了老旧院维修资金的使用既安全又高效。
推动制度全覆盖
着力改善民生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除1944个已建立维修资金的老旧院落外,其他老旧院落尚无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其保修期满后,可能会面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无资金保障的境遇。
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为着眼于群众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下一步成都将探索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全覆盖。在总结商品房维修资金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在“四改六治理”中对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管理模式的初步探索实践及所形成的按照《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监管指导规则》,帮助各区(市)县逐步针对各自辖区内所有老旧院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维修资金保障机制。同时处理协调好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各老旧院落改造工作责任单位、街办社区、专户银行、院落自治组织及院落居民间的关系,综合施策,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保障机制。尤其要进一步依托信息技术,继续优化和完善“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充分整合信息资源、满足老旧院落居民对维修资金的查询、“晒账”等需求,为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管理提供操作便捷的平台,从而最终实现老旧院落维修资金保障制度全覆盖,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最终实现人与城、居住与管理的良性循环起到更大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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