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小学教师强奸12岁女生获刑17年
典型意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要保护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权。现实中,“未婚女”“婚嫁女”“离婚女”农村土地权益遭受侵害现象屡见不鲜。本案中,高坪区法院依法受理了张某的起诉,首先保障了农村妇女关于权益的诉权,再通过相关证据的认定,判定张某具有某村集体成员身份,对某村分配方案的违法性加以认定和纠正,对依法维护“出嫁女”“离婚女”的土地承包及相关经济权益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王某申请人身保护令案
基本案情
王某与丈夫王某某均系再婚,婚后王某长期遭受王某某谩骂殴打。2016年3月,王某已怀孕四个月,王某某不满王某向其要钱买孕装,遂殴打王某,前来劝说的岳母也被殴打。隆昌县第二派出所接到报警出警后,教育并告诫了王某某。王某随母亲回到娘家,王某某深夜赶到岳母家对王某和岳母实施骚扰和殴打,隆昌县李市派出所出警将被王某某带离现场。由于王某某多次殴打王某,王某怀孕即将生产,为保障其正常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王某向隆昌县妇联求助,在县妇联帮助下向隆昌县人民法院请求人身保护令。
典型意义
本案集中体现了人身保护令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过去在很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广大妇女没有反家暴意识,女性往往处于逆来顺受的状态,她们不会也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家暴的范围,从而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人身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也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同时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
邓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邓某某与被害人余某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邓某某在绵阳市涪城区接余某某下班后回到余某某出租房内。因余某某和他人短信聊天引发邓某某不满,二人发生争执和抓扯,邓某某持水果刀捅刺余某某胸、背部,用榔头打击余某某头部,致余某某当场死亡。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犯罪行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予以严惩。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抗诉启动二审程序,准确把握本案关键点,抗诉理由充分,二审改判死缓,彰显了公平正义,也告慰了无辜被害妇女。
与此同时,刑事案件尤其是造成被害人伤亡的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的案件大量存在,致使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依法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不能实现,生活陷入困境,甚至由此引发恶性报复事件或者久访不息,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属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主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的儿子和父母争取救助款,不仅解决了被害人家属就学、就医、生活方面的经济困难,更重要的是通过国家的温情缓解了他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减轻了因犯罪行为给他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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