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新规 网上提供虚假旅游信息 最高罚3万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旅游局获悉,《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通过,8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为促进成都市旅游业发展,实现由观光型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条例》明确未来成都市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古蜀文化、三国文化、熊猫品牌、乡村旅游等地域特色。相较于2009年起施行的《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本次通过的《条例》重点增加了旅游配套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使用、推进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提升旅游智能信息化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并把“乡村旅游”单独列为一章。
基础设施
景区厕所使用免费 实现A级达标
根据《条例》,在旅游资源上成都将保护青城山—都江堰、金沙遗址等重要旅游资源;推动龙门山和龙泉山生态旅游带建设,推进山地休闲度假产业聚集,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为促进成都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条例》明确,成都市将提升宽窄巷子、锦里、文殊坊等街区休闲功能,建设城市绿道、主题公园,拓展城市休闲空间。同时,景区在加强道路、停车场、自驾车房车营地、游客服务中心、医疗救助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公共卫生间的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数量充足、干净卫生、使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实现A级达标。
[相关:成都旅游]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程怡欣]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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