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7月四川部分新规实施 快看哪些变化将会影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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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基数上调上半年差额需补交
成都社保基数会在7月1日起开始调整,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来上调社保基数。7月以后,需补交成都社保1月到6月的差额。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最高支付比例90%
7月1日起,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支付,分4个不同级别按不同比例报销,其中最高支付比例90%。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按以下比例支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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