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消费者购买4万元“极草”状告商场索要10倍赔偿
7月6日,成都消费者杨先生收到成都高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他起诉极草“天价退赔”一案进入审理阶段。
今年4月13日,在成都乐天百货,杨先生购买了由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公司)生产的“极草-5X冬虫夏草至尊含片”与“极草-5X冬虫夏草金典含片”各一盒,为此支付价款4万元,销售商乐天百货开具了销售发票。
杨先生称,他购买后发现,这些产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其既不属于食品,也不属于保健品,更不属于药品。而且经查,此系列产品因砷超标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叫停生产销售。
据此,7月6日,杨先生将销售涉案产品的乐天百货(成都)有限公司起诉到成都高新法院,请求退货款并惩罚性赔偿10倍,共计44万元。同日,高新法院以医药产品责任纠纷立案受理。据悉,此案或将是极草因“超标门”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叫停生产和销售后,成都首起起诉销售商退赔10倍货款的消费案件。
[相关:消费者]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周茂梅]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