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建成都市委:小区车位租售价不该开发商一家说了算
建议买房时签订“车位租售协议”
该起草者透露,提案提出了几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首先是,开发商卖房子时,就要告诉消费者车位的租售情况。很多时候,都是消费者不知情,买了房子后才发现停车难、停车贵。”他说,具体操作方式为:明确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商品房销售方案中必须包含停车位销售的相关信息,即车位总量、销售时段、销售价格区间等信息,允许按车位品质分段定价,但必须明确承诺最高销售价,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签订“商品房停车位租售协议”,协议内必须包括以上申报信息。“要让购房者对配套车库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自由选择,将交易双方摆在信息对等位置。”提案里写道。
“车位租售价格不能一家说了算”
“小区车位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租售价格不能也不该由开发商一家说了算。”他说,“如果开发商在小区外另外买了地,修建停车场,那价格可以完全由他说了算,但是小区车位是小区配套。”提案建议,小区停车收费的标准,应由开发商、业主和接受委托的经营方协商议定,不得单方面制定价格。
提案提出,“车位租售定价需要参考同一地段、同一水平其他楼盘的定价标准,并说明价格构成要素”。经营者绝不能跨越“红线”任性涨价。
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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