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食药监局:对标先进结合成都实际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
“完善的监管体系、科学合理的执法办案理念和方式,都需要对标先进,不断学习,不断改进,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食品安全这一项最根本的权益。”昨日,成都市食药监局稽查总队主任科员戴剑向记者介绍起一例由他承办的案件。去年3月,在对武侯区某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在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在读的200余名幼儿提供餐饮服务,执法人员立即依法立案调查,展开查处工作。
经现场多方调查取证,确认当事人因房屋产权问题导致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检查餐饮服务操作场所均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办证条件》,能够提供其采购食品的索证索票资料,在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武侯区食药监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整改意见进行操作,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其违法行为并非是主观故意。因此,通过市、区两级食药监部门协调沟通,经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审查发证,该幼儿园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作为食药监管执法部门,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案件,应按照‘四个最严’进行查处。”戴剑说,这一案情其实并不复杂,但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其原因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就需要充分考量当事人的权益,对标先进灵活的执法方式,在体现执法必严的同时,亦不能过于机械,通过“放、管、服”来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目的。
[相关:对标管理]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王静宇 刘阳]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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