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毅:成都科学城要成为军民融合示范
四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成果转让机构,转化、转让的专业化技术机构和中介组织建设,以及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等,探索国防科技成果与民用企业对接的具体路径。
做好示范
需突破关键环节制约
从成都现有的军民科研融合集聚区现状出发,编制统筹布局的方案,促进各集聚区的专业化分工和协调发展。其中,要重点对科学城集聚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研发中心的类型、集聚的目标和主要示范任务进行规划,进一步明确科学城在推进军民科研融合中的特殊地位、承担试验的主要任务、拟达到的预期效果等,有更明确的导向。
支持科学城开展军民研发融合的创新,加强与央属军工单位战略合作,积极协调军工集团和国防科研单位将改制的研发中心、院所布局到科学城,对进入科学城的研发机构,争取主管单位或总部放宽其投资决策权,在规划航空航天、信息安全、核技术等的能力建设时,优先考虑科学城布局。支持在科学城率先开展军用技术再研发降密、解密等,赋予部分资质认证、保密资格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管理权限。建立支持军民研发融合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设立支持军民合作研发基金和再研发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军民两用科技的转移转化。
提出一批地方与军工联合申报的研发项目,向国防科工委、发改委、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申报立项。梳理和推荐一批科研成果引导民用企业签订应用合同,建立专门的园区或集聚区。支持进入科学城的国防科技企业与其他企业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一批军民两用创新平台。拓宽军民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
推进知识产权的民用化,积极探索国防知识产权转让的办法,借助目前国家对已授权国防专利开展解密工作之机,建设国防知识产权门户、国防知识产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进一步开展梳理、推送、对接等服务,筛选出民用前景好、技术先进的国防知识产权成果,引导民用企业积极利用,扩大国防科技成果的应用范围。对转让或购买国防专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将民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向相关的国防科技企业推荐。提出建立适度放权的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政策,明确国家与承研承制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职务发明人及技术转移人员的激励等,建立能有效促进技术人员进行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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