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刑事自诉老赖案 被告开庭当日现场兑付20万
提起刑事自诉 老赖法庭兑付现金
面对这样的尴尬,法律赋予了权利人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权利。据刘科俊法官介绍,按照法律的规定,被执行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刑罚责任。“移送公安立案走公诉程序的时间非常长,且程序复杂,走申请人刑事自诉程序则较为简单方便。”刘科俊法官向成都商报记者分析称,在此情况下,法院引导申请人王先生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四川省润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罚责任。
在此情况下,被执行公司主动申请到法院调解,并在开庭当日,提着20万现金当庭履行,表达主动履行的诚意。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在执行中,很多被执行人都是抱着能拖就拖,能赖就赖的心理,拒绝配合执行。”刘科俊法官介绍称,但一旦涉及刑事责任了,被执行人才会真正重视起来,配合履行执行义务。 张林立 孙丹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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