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男子与离异女未婚同居 19年后被“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李某某对害怕失去女儿的担忧,两个女儿表示以后依旧会认他,并写下承诺以后会负责他的养老问题。林兵也趁机对旁听的70余名群众普及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结婚证婚姻才被法律承认
1994年2月1日以后未登记不属于事实婚姻
以夫妻名义生活19载,并在亲友见证下举行了婚礼,李某某与冯某某是否存在事实婚姻一说?
法官介绍,在我国,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符合了结婚的形式要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为法律所承认,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从法理上讲,公民不办理结婚登记则不能在法律上确立夫妻关系。
然而,因为国情的原因,目前,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但是,事实婚姻是有条件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李某某和冯某某只能算是普通同居关系。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意味着,由此而产生的人身、财产关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尽管如此,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如果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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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婚恋]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蒋启桂 罗小单]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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