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有人同意 有人不同意
昨日下午,记者在物管中心见到正在协商电梯事件的业主代表张国强和窦鸿鹏,虽然两人刚刚合作起草了一份发给业主的关于电梯事件的通知,但两人意见都没有统一。
“9部电梯同时坏,你说会不会是质量问题?”张国强指出,9部电梯全部发生故障,其中应有质量原因,小区是开发商修的,如果因为开发商采购了不合格电梯造成如今的问题,开发商理应对此负责。一里阳光小区开发商和物管是一家,他认为物管公司应先垫付维修资金,并积极向电梯公司索赔,若电梯公司无责任并不予赔偿的话,物管公司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业主追讨前期垫付的维修费用,届时,业主再尊重法庭判决。“法庭让业主付钱,我们就给。”
而早已签字同意动用维修基金的窦鸿鹏,则倾向于另一种方案,即业主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物管公司立即完善签字手续,7月1日动工。虽然并不否认电梯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窦鸿鹏认为当务之急并不是先探讨责任在谁,而是先修好电梯,还业主方便,如果大家始终不同意,那物管就会继续迟迟不动工。“我住7楼,天天爬恼火啊!”窦鸿鹏说,他们的这份通知就包含3种方案,小区现在还没有成立业委会,所以只有再一家家上门,看业主更同意哪种,记者随后在小区随机采访发现,对于动用维修基金,业主们也是赞同和反对参半,唯一的统一意见只有一个———“让物管公司赶紧把电梯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