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成都市教育局近日通报批评了崇州市蜀南小学及三江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并对两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今年3月,市教育局接到有关“崇州市蜀南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后,赓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崇州市蜀南小学陈君涛、亢议两位教师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于下午放学后组织本班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并收取学生资料费购买教辅资料。今年5月底,市教育局又接到举报,反映崇州市三江小学个别教师于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下午放学后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并经调查属实。
市教育局认为,这两起举报中涉及的教师违反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若干规定》文件,“禁止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的规定,以及《成都市教育局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文件关于“禁止中小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帮助商业机构进入学校宣传推销教辅资料”的规定。
据了解,市教育局对这两起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崇州市教育局取消蜀南小学、三江小学四名违规补课教师今年评优、评先资格,清退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对两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督促两校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书面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对崇州市蜀南小学、三江小学教师的违规补课行为,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崇州市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