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对外公布了201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赠品”也受消法保护
2012年2月8日,消费者江女士到温江区消协投诉,其于2月初在温江区看到某通迅公司营业厅的优惠活动宣传,即参加了该通讯公司的存980元话费送平板电脑活动,过后不仅平板电脑因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且话费尚未能赠送到位。江女士到营业厅要求退机并退还所有费用,该通讯公司拒不做任何处理。
该区消协收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与该通讯公司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退还平板电脑,通讯公司将其活动话费全部退还消费者。
案例二
工商助农识别农药真假
2012年3月27日,龙泉驿区消协接到村民刘先生投诉,他于去年3月20日在洛带镇某农药门市处购买了三种农药,回家后按照农药店老板嘱咐比例施用于4亩梨树。23日下午,刘先生发现所有梨树的叶片、花蕾不同程度烧坏,后与农药店老板一道采取了补救措施。但梨树叶片、花蕾均有蔫耷,请求维权。
龙泉驿区消协接到投诉后,会同龙泉驿区农发局、植保站的技术人员一同到受损农户家实地勘察,又通知农药店老板、生产厂家到消协问明情况,查看相关手续。经查实,该批次农药在质量上没有什么问题,梨树受损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如气候、水质、喷雾器残留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