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包括自愿托管费、自愿入伙费等5项。
自愿托管费:限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62元。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只能向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每生每期12元。
自愿入伙费:只能向自愿在校搭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教辅材料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成都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代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