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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收了择校费不再收学费
2013-07-03 23:31:41  |  新闻中心 成都教育教育新闻 

普通高中 择校费最高5000元/学年

1、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和高中毕业会考费。

学费:省级及以上示范型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农村高中的学费标准分别为460元/生·期、340元/生·期、280元/生·期、200元/生·期。

择校费:五城区和高新区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的择校费,每生每学年的收费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其余区(市)县分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财政、教育部门在低于五城区和高新区标准的前提下审定。按规定,对于择校就读的学生,高中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将不再收取学费。

住宿费:高中住宿费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标准相同。

高中毕业会考费:按科目计收,一般课程每生每科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每科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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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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