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加工用气上涨
汽车加气,仍为4.00元/立方米
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销售价格(不含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由2.20元/立方米调整到2.59元/立方米;其中,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给中油洁能(成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CNG子母站的加工用气销售价格和结算价格均执行2.50元/立方米。
由于车用压缩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4.00元/立方米不作调整,除成都荣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其他燃气公司,对常规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企业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结算价格仍执行2.8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