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与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相适应的、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格局。而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2014年第7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成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教育、卫生、电力、供水、交通等七大公共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不局限控股地位,选择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试点,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向民营企业出售;在工程建设招标管理中,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型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这些汇集了全市30多个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为全市民营经济营造出更为优化的发展环境,拓展出更为深广的发展空间,加大了更有力度的扶持服务。
空间更广、环境更优、扶持更大
31个部门31条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添活力
昨日发布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从九个方面入手,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涵盖了促进资本融合、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政务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加强融资服务、鼓励创业兴业、支持拓展市场、支持做优做强、引导规范发展等方面。
这是汇集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等全市31个部门,齐行动为民营经济发展增添活力的具体措施。据悉,针对这31条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系列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