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6
解决困难和问题
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
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市、区(市)县两级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度,提高座谈会质量,实行市领导、区(市)县领导对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此外,我市将完善商会服务中心功能,建立民营经济信息发布机制,设立各级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成都还将建立健全市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分析和指导。
活力7
严查对民企
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
同时,我市还将发挥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作用,及时研究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商会服务中心功能,建立民营经济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融资等服务。设立各级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的渠道。此外,我市严格控制对民营企业各类检查,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活力8
投促部门侧重面向民企
进行招大引强
有关产业发展部门将确定重点发展产业,梳理、筛选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配套关联企业,以及需要补链、强链、扩链的目标企业,投促部门侧重面向国内500强、行业排名前10的民营企业进行招大引强,壮大我市重点产业。
活力9
加大对自主创业资金
支持力度
我市还将大力推进自主创业,健全推进工作机制,扶持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等自主创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创业载体建设,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新建创业苗圃、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10个以上,新增孵化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认定和扶持4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加大对创业载体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创新创业种子资金、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