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和园林局审批窗口办证人员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在办证审批方面尽可能给予群众方便。
大邑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该县山区斜源镇大鹏村5组村民张天明、宋福林于去年11月7日审批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期限为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底。由于当时山区进入雨雪季节,同时该村又开展村道建设,无法按要求实施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导致该“采伐许可证”过期作废,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延期采伐。大邑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和园林局审批窗口办证人员立即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前日,当事群众正式向林业和园林局提出审批申请,行政审批窗口立刻接件受理,不到10分钟就为其办理了新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为群众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