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OWO)对外宣布,WOWO两枚注册商标(编号为第4982344号和第5785094号)经国家相关部门最终认定,不存在与泰国国旗类似的情况,维持两枚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至此,这场历时两年之久的商标与外国国旗近似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经过几轮申诉、审理,2013年9月27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决定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WOWO第5785094号商标予以撤销的决定,该商标也得以继续使用;同年12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关于第4982344号商标复审决定书,维持WOWO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
据了解,在成都地区拥有近300家店的WOWO便利连锁,其商标本身的影响力也逐步显现,逐步成为被成都地区广大人民熟知的品牌之一,公司第4982344号商标于2011年被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WOWO商标本身的商业价值也急速累积,2009年,WOWO的品牌商标评估已经达到1亿元,2013年更是达到了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