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多款电动车还未在成都上市投放和销售。
配套利好下月正式启动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下称公告),宣布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另外,工信部相关人士近日还表示:8月底前必须推出首批《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随着目录更新将覆盖大部分新能源汽车,而其他类型节能汽车扶持政策,也将研究制定。
据了解,新能源汽车范围包含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同时,公告也对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技术参数,如纯电动车的行驶里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燃料消耗量做出了规定。这一利好政策在当前购车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加码。此前提出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有效期限到2016年,此后阶梯式退出。此次减免车辆购置税的这一政策并未将进口新能源汽车排除在外,这也是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涉及进口车的先例。减免10%进口车车价的购置税对消费者来说无疑将大大降低其购车成本,这对于进口品牌新能源车型在国内推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