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面,与《意见》一同发布的《四川省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工作方案》中明确,鼓励进一步开放市场,提出以改革的思路,继续积极探索重大交通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建设—移交、设计施工总承包、公私合营等方式进行融资。
社会资本将被鼓励进入更多交通基础设施领域。不仅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还鼓励保险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将被支持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城际铁路、普通公路、内河航道等建设资金。
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带分工协作上,《意见》也提出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
开放方式上,提出积极与沿边省份合作共同建设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边境旅游合作区。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抱团到境外建设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提升四川省“走出去”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