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最高罚款500元
“明年1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后,成都市自2009年以来实行的分时段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将转变为‘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中心城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可以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标志着成都市实施了六年的分时段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废止,中心城区内除特定的公共祭扫场所外,其余区域全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依据《规定》公安部门将承担烟花爆竹禁止燃放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
随着今年农历除夕、春节的日渐临近,而明年又是《规定》在成都市贯彻实施的第一年,公安机关作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成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履行《规定》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市公安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定》内容的宣传工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市公安局将通过各警种各部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对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村民院落全面宣传;同时,配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做好本部门范围内的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