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都区二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推行近两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后,日前,新都区再添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启动法人治理改革。
“此次试点扩面后,新都区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从试水期走向全面推广。”新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法人治理试点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与公立医院改革相结合,使医院公益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医院各项业务指标均呈良好发展态势,将法人治理机制建成一项利医、利民的好机制。
怎样改?
政府放权 医院走向自主管理
据介绍,医院构建的法人治理组织框架包括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职工代表、区医管办、卫生局、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负责对医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管理层由医院院长、副院长组成,是理事会的管理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策;监事会由区医管办财务人员、法律顾问、医院工会主席、医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医院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医院实行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