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有主要过错
承担三成损失
即使认定了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案件审理中也存在着业主举证难的问题。
法官表示,首先,业主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丢失东西的数量和价值,要找到证据,就必须通过刑事案件的审理来确定,刑事案件没有侦破,就谈不上证据。现实中类似案件大多数被迫中止审理,进入漫长的等待期,这无疑给业主索赔增加了难度。在现实生活中,住户被盗绝大多数情况下难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责任,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业主损失能够确认,二是物业管理公司有明显失职过错。
在确由物管保安失职造成盗窃事件,业主的损失能确认的情况下,法官认为,可将赔偿标准分为主要过错、次要过错和一般过错,如盗窃主要是因物业管理公司失职造成,最高可赔偿业主三成损失;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次要过错,可赔偿两成左右;如物业管理公司是一般过错,则赔偿一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