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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 合同约定实行同工同酬
2015-03-02 10:22:54  |  新闻中心 成都教育教育新闻 

经费保障:非在编教师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意见》提出,公办幼儿园实行“经费统筹、收支分离、综合预算”的管理方式。对按规定配备的非在编教职工待遇保障所需经费,将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列入财政预算。

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市级财政通过进一步完善对区(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区(市)县财政的统筹保障能力。

据悉,今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将对各区(市)县落实文件精神,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情况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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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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