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教育实践提前7天递交申请
根据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各校应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增强实践体验的丰富性与选择性,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同时,学校要选择有资质的实践基地开展活动,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人、安全措施和处置程序,请家长配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做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管理工作。要坚持“先申报后组织”的原则,凡学校组织春游等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学校须提前7天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外出申请,并附完整的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应急安全预案等材料,待批准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