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证案件数量逐年增多,部分别有用心的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企图利用公证机构的公信力达到自己目的的现象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1月至今,我市22家公证处共审查出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713件次,没收虚假证件150多份。3月20日,针对这种情况,我市公证协会举办了“慧眼识证”培训班,对不断出新的虚假材料和造假技术进行交流,进一步提升公证队伍的“慧眼”能力和业务水平。
涉经济利益的公证属“高危区”
“使用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绝大多数都涉及经济利益。”市公证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涉及经济利益的公证都容易引起公证员的高度警惕,比如房屋买卖委托等公证。
“我们会使用专业的身份证识别仪等技术手段来解决辨别真假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证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度。然而,尽管办理假公证行为屡屡被识破,但由于不法分子的造假手段日趋高明,发生疏漏在所难免。”市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身份证的识别可以依靠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可假户口本、假结婚证、假离婚证、假房产证、假学历证等假证件则主要依靠公证员的经验。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趁乱而蒙混过关,把公证书骗取到手,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愈演愈烈的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违法行为,引起了司法部门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公安局、司法局曾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行为,将会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因为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仍然有不少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企图采取冒险行为骗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