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楼市新政
1、支持改善型购房: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贷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发挥公积金作用:缴存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调整营业税征期:个人将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两年以上(含两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