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融资瓶颈
支持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对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的流动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上一年度)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企业最长一年期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企业团购贷款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补助。支持厂房建设、机器设备按揭贷款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补助。
同时,支持园区土地早期融资贷款贴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债券类直接融资补助,按发债额的5‰,给予发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创新担保业务补助,按对中小微企业提供上述担保贷款业务中当年担保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业务补助。支持行业协会设立贷款风险互助增信资金池试点,按照出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金,配套资金须进入合作银行风险准备资金专户。
该实施细则同时对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全面加强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用电用气保障等方面均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