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还有哪些重点任务?
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并提出以四川天府新区和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内江、南充、宜宾、达州9个区域中心城市新区为重点。到201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县城达到11平方米、重点镇力争达到10平方米;到2017年底,全省城镇人均道路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提升城市绿色生态品质。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建成一批海绵城市工程项目,逐步控制城市雨水年径流量;城市新区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而到2017年底,试点城市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力争达到75%;城市新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生态园林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城镇湿地公园、山体公园、绿道绿廊、道路绿化等园林景观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园林城市建设。到2015年底,城镇园林绿化面积明显增加。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到2017年底,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