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先生说,产生分歧后,他就要求对方退还订金,这辆车不买了。为此,他与老同学进行了协商。“他(卢先生)说过段时间等他们把车卖出去,就把订金退给我。但是从4月到9月一直没有回信。”
对此,卢先生承认,之前他想原价把车卖出去后,就把订金退给兰先生。但是由于开了发票,车辆再销售就变成了“二手车”,最后以瑕疵补偿的方式减掉了6000元,这才把这辆车卖了出去。
买家:
尚未支付全款就开发票?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双方签下销售合同书后,4月27日兰先生在提车前给向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截图。向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成都商报记者提供了机动车统一发票,显示2015年4月27日以兰先生的名字开出了发票。而这发生在兰先生提出不想购买汽车要求退还订金之前。
卢先生称,之前兰先生是同意开最后的正式发票,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证截图通过微信的方式传给了公司工作人员,用来办理发票。“办理了发票,这个车就属于他的财产,这辆车再卖就属于二手车了。”卢先生说道。
“当时自己的确发过一个身份证截图,但是不知道这个是用来办发票。”兰先生表示,提车前,销售方工作人员曾告诉他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肯定要支付了全部款项,才能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