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
可能准备起诉消费者
“之前就已经以书面的形式,让他来提车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没有按合同办事,就必须为违约行为承担后果。”卢先生表示,根据合同“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交款提车则视为违约,所交订金不予退还”,兰先生未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兰先生自行承担。
卢先生还表示,他已经咨询了律师,相关材料都准备好了,如果兰先生对店里的口碑和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太大,就准备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兰先生,“主要是为维护公司的名誉。”
“我也咨询了律师!”对此,兰先生表示,卢先生于9月9日曾给他发了一个“通告”,要求他“9月15日前来补齐余款,办理提车手续”。9月14日,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兰先生以书面形式回复了卢先生。兰先生表示:“人一辈子也没几个同学,就希望把订金退还给我们,其他都不想追究了。如果他要起诉,我们也会提出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