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初步预计,实施上述政策,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助听器电池纳入工伤报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工伤辅助器具配置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包括轮椅、假肢等在内的辅助器具适用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而助听器上需要频繁更换的纽扣电池也首次列入报销之列,可一次性审批半年用量50个,由工伤基金按每个6元的标准支付。调整由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17行业开征有机物排污费
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从10月1日起,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将首先在行政区域内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