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一审法院认定,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捷达车在路口左转弯时存在违法违章行为。相反,电马儿则存在抢占机动车道等违规行为。“原告称在20米左右外即已观察到捷达车左转弯,按电动车正常速度正常功能完全能够刹车避让或减速缓行避免事故发生。”法院认定捷达轿车不负事故责任。
二审:轿车需担40%次要责任
原因:捷达车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两车距离非常近,电马儿倒地必然会受到驶来车辆影响,故电马儿倒地和捷达车存在因果关系
二审时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不过,判决则要求捷达轿车承担40%的次要责任,“捷达车转弯时,没有对道路内的非机动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致使捷达车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足够的时间对电马儿的行驶进行预判和作出应对。”“司法鉴定虽然无法确认两车是否接触。但从交警队调查材料和事故双方当事人的描述来看,可以确认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捷达车和电马儿距离非常近。在此短距离内电马儿倒地必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故电马儿倒地和捷达车存在因果关系。”
为何赔这么多?
捷达车已脱保,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剩下损失再担40%
由于事发时捷达车交强险已脱保,根据道交法司法解释,“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罗先生除需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小江120450元外,剩下的7万余元再承担40%。总赔偿金额超过15万元。
由于对二审判决不服,罗先生申请再审。日前,四川省高院作出答复,案件已正式进入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