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出不出生是法律问题,生一个生两个是法律问题,教育是法律问题,就业涉及劳动保障,结婚要用到《婚姻法》,买房要涉及《商品房法》,医疗等社保也是完整的法律体系……归根到底,人的一生,生老病死没有一个节点可以没有法。你可以没有网络,但即使你不看,不听,不想,你仍然处于法制化生存状态。
何为“钻法律的空子”
记者:公平与正义是法律中一个重要又纠结的点。
刘星:法律是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基本保障,但当我们谈到法律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时,它只是相对的公平正义,不是绝对的。
简单举个例,因为我们法律立法是成文法,更多的立法是在出现具体现象之后才有,即法律有滞后性,在一个新生事物刚出现时,法律没有办法界定是合法还是违法。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钻了法律的空子”,这类空子会一直存在,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空子,法律才会不断来填补空子。那么之前钻了空子的人就不会遭受法律的惩罚,而在法律制定后再违法的那就会被惩罚。这其实也是公平与正义相对性的一种体现。
记者:“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和“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该怎么理解?
刘星:这两句话都是对的,但各有各的使用范围。前者特指公权力的行使,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大家可以用它来衡量。而“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则是在保障私权力的自由行使,即对于个人权力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说我不能干,那么所有的事,都可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