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乘客通过一号专车平台搭乘车,下车开车门时,恰好遇上一辆电动车撞上来。电动车上两人受伤,其中一人严重受伤,达到一级伤残的严重程度。交警认定:专车司机承担事故主责,乘客承担次要责任。
对于这起乘坐专车引发的意外事件,一号专车公司也惹来了麻烦:伤者将专车司机、车主、开车门的乘客、租赁公司和一号专车公司、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索赔高达103万。事故发生后,一号专车公司已为伤者垫付了40余万元。
庭审现场
一号专车公司究竟有无法律责任?轿车跑专车,保险是否该理赔?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一起由新生现象引发的官司,其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争议很大并引发关注。法院昨日没有作出判决。
案件事实
坐专车出事 专车公司已垫付40万
昨日上午,武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整个法庭座无虚席,被告车主陈某经合法传唤后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