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成都一对夫妻婚内老公举债离婚后债主找上门 女方“被欠债”百万
2016-03-17 14:20:13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最高法13年前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夫妻一方借款,按双方共同债务处理。

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借款纠纷案逐年上升 未直接借款一方“自证清白”难度不小

最高法发布的“第24条”

夫妻一方借款按双方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6日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而《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婚5年后,成都姑娘小婉(化名)和老公小邱离了婚。没想到离婚后不久,陆续有债主找上门来向小婉催债。对方理由几乎相同:小邱欠账不还,要让小婉偿还,金额累计高达近200万元。

债主因为联系不上小邱,遂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将小婉和前夫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她承担一半债务。

本文共6页 123456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作者 杨雪 林笑宇 雷远东
点击阅读更多【婚姻】新闻
洪雅一男子结婚时用其兄身份证登记 如今想离婚,这下麻烦了
成都一对夫妻俩签离婚协议 男方出轨对象署名当担保?
双流金花镇一81岁大爷去世 两“妻”争房产 扯了证的输了官司
蒲江县一对八旬老夫妻分居二十余年 妻子病重丈夫离婚诉求被驳回
重庆男子8次病危女友不离不弃两人病房里扯了红本本
成都一对夫妻婚内老公举债离婚后债主找上门 女方“被欠债”百万
成都一对夫妻婚内老公举债离婚后债主找上门 女方“被欠债”百万
四川离婚数量连续六年列全国第一 婚外情及经营不善是两大主因
四川离婚数量连续六年列全国第一 婚外情及经营不善是两大主因
民政部统计数据表明 四川省2015年离婚数量全国第一 成都每百对夫妻结婚就有42对离婚
民政部统计数据表明 四川省2015年离婚数量全国第一 成都每百对夫妻结婚就有42对离婚
[下篇文章] 2016年成都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名单公布共173所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上篇文章] 2016年成都中考3月17日至23日报名 体育考试4月内完成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