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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凯丹广场一餐馆吃个饭每人3元餐位费?店方:餐位费包括小吃等
2016-04-16 15:21:13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近日,成都市民陈宇(化名)给成都商报打来电话,询问此前消费中的餐位费是否合理。“原本231元,加了6块钱变成237元,其实钱比较少,只是想了解是否合理。”据陈宇介绍。他拿到账单时,发现单子上的收费项目明确写着:餐位费,2人,6元,他质疑餐馆收费有问题。对此,陈宇消费的“探鱼”烤鱼凯丹广场店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餐位费是餐馆提供的柠檬茶、小吃、纸巾等费用,餐前会告诉顾客。而成都商报记者体验发现,顾客前来就餐时,餐馆并不会告知会收取餐位费。高新区消协一名工作人员称,如在消费前餐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要收费,即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拨打所辖地区的工商部门电话或12315进行维权。

记者在现场看到的菜单(餐位费告知在右上角)

店方

餐位费包括餐前小吃等

没消费就不收取

昨日,深圳探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企划部工作人员联系上成都商报记者,“收取餐位费可以追溯到开店之初,成都最早一家店是在2014年8月开业,针对餐厅内的客人,提供餐前柠檬茶、小吃等,餐后果丹皮、纸巾等,这些都属于餐位费范畴。”这名工作人员还说:“我们在菜单上会注明餐位费的收取,现场工作人员也会主动告知客人,会收取3元钱的餐位费。” 而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昨日下午,几名来店消费的顾客,都没有被告知要收取餐位费,该工作人员解释,“可能是(工作人员)执行中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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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颜雪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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